1、合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合法的组织。
2、认同“哈尼宝贝母婴生活馆”品牌以及品牌经营理念、目标远景,能配合总部全国性的促销活动及管理安排。
3、有创业激情,具备品牌意识,能接受新的经营理念,有事业心,具备开店经验更佳。
4、关心婴幼儿健康事业,对儿童富有爱心和责任心,对当地婴幼儿用品市场熟悉,具备一定的销售渠道更佳。
5、具备位于当地零售旺地的店铺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者优先考虑。
6、备有启动资金人民币5-50万元左右。
7、愿意接受总部规定的价格体系、服务及区域保护等市场政策。
8、愿意接受总部的系统培训和经营指导。